装修公司规章制度

本文目录

装修公司业务部规章制度?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急!建筑装饰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施工规章制度?

装修公司业务部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总经理职责?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家装施工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建筑装饰行业管理办法?

装修公司业务部规章制度?

 

装修公司规章制度
 

装饰公司市场业务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

二、着装、谈吐、仪表要得体大方。

三、应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要有团队精神,主倡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理念。

五、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去开拓市场寻找市场。

六、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七、要以诚待人,与客户要保持良好的关系。

八、对工作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做事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不要把任何个人感情带到工作中。

九、应勤奋工作、积极开拓市场,为公司建立一个广泛的网络关系。

十、要熟悉市场、人工费、材料费及材料的品种、规格、用途等。

十一、对客户要用普通话流利的讲出家庭装修施工过程。

十二、尊重客户合理化建议。

十三、对有意向的客户要多讲解,多了解客户的需求,直到客户满意。

十四、接单后要积极配合设计师做图、预算、施工。

十五、做好施工完毕后的保修服务工作。

十六、了解合肥所有小区销售居住情况和小区中住户的经济实力。

十七、对待客户要热情、真诚,要让客户信赖、满意。

十八、极开展市场调研,分析目标市场、把握市场

建筑装饰公司业务部薪酬制度

业务部主管薪资待遇:

包含:A、个人业绩薪资 + B、业务部总提成薪资 + 业绩奖励

A、 个人业绩薪资:

根据签单量的多少来决定

1、一个月无上门客户(不签单),底薪:1500;连续三个月部门未签单离职

2、一个月有1-5个上门客户(无签单),底薪:1800;连续三个月部门未签单离职

3、一个月有5个及以上上门客户(不签单);底薪:2000,连续三个月部门未签单离职

4、月签单量20万以下,底薪:2000 + 1.5%提成(价)

5、月签单量20-50万,底薪:2500 + 1.5%提成(价)

6、月签单量50-70万,底薪:3000 + 1.5%提成(价)

7、月签单量70-100万,底薪:3500 + 1.5%提成(工程决算价)

8、月签单量100万以上,底薪:5000 + 1.5%提成(工程决算价)

B、 业务部总提成薪资

业务部门总提成0.7%;连续三个月部门未签单离职,部门主管个人签单不计入部门总提成

业绩奖励:

一年内业务部总签单量满1000万,公司另外给予业绩奖励:

一年内业务部总签单量满2000万,公司另外给予业绩奖励:

一年内业务部总签单量满3000万,公司另外给予业绩奖励:

业务员薪资待遇:

根据签单量的多少来决定

1、一个月内无上门客户(不签单),底薪:700;连续三个月未签单离职

2、一个月内有1-5个上门客户(无签单),底薪:900;连续三个月未签单离职

3、一个月内有5个及以上上门客户(不签单);底薪:1000,连续三个月未签单离职

4、月签单量20万以下,底薪:1000 + 1.5%提成(工程决算价)

5、月签单量20-50万,底薪:1500 + 1.5%提成(工程决算价)

6、月签单量50-100万,底薪:2000 + 1.5%提成(工程决算价)

7、月签单量100万以上,底薪:2500 + 1.5%提成(工程决算价)

装饰公司 业务部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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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建筑装饰公司工程部制度

工程部项目负责人职责:

客户签单后在施工中做好: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控制、信息管理 一、装饰公司业务运作流程:

1、获得客户资料信息(广告、营销等各种方式)

2、客户登记:详细询问,完整准确地采集客户以及装修房屋的相关数据;

3、初步设计;设计师出平面设计,客户初步满意后签委托设计协议

4、委托设计:签设计协议,收取设计订金,出设计图纸、效果图、预算等

5、签施工合同、客户签字认可每一套设计图纸,设计师从签单开始,全程跟踪,每周去施工现场不少于二次,与客户、施工员沟通,到现场解决问题;

6、项目负责人与客户一道实施逐步认定制度,工程进展中的每一步或变更,项目负责人与客户都要做质量认定;

7、公司工程巡检:对在施工程进行抽检

8、工程验收、由甲乙双方对工程进行逐项验收、总验收,客户签字认可每一道工序质量(水电、木工、瓦工、油漆工)

9、进入保质期、客服阶段(按照国家规定,工程整体保质期为两年,水电项目保质期为5年)

二、工程部工作制度

1、签订施工合同后,客户和设计师共同签字认可每一套设计图纸,复印后将复印件转交工程部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审核施工工艺,确认无误后签收,,施工中的每一次变更,以及客户的要求等必须经过设计师传达给工程部门,转交的变更单必须有设计师和客户以及项目负责人的签字方可施工

2、项目负责人与客户一道实施逐步质量认定制度,工程进展中的每一步,以及每一个变更,项目负责人与客户都要有签字质量认定; 3、施工日志:每日施工日志制度,所有工程负责人在下班前必须将自己每天的工作写成总结(每天的工程进度、工作内容和业绩等)备查 三、施工、材料品牌化: 好的设计需要一流的施工队伍来完成,好的工程需要好的材料、好的队伍,要求上岗操作的施工人员挂牌上岗;施工队伍实行公平竞争

1、电子派工系统: 顾名思义,电子派工系统就是由电脑根据各施工队的排名情况,为这一瞬间需要派工的用户派出排名最高的施工队为用户进行施工。影响施工队排名的主要指标是该施工队以往施工的质量高低、用户投诉的多少、用户满意的程度、监察巡检情况等。电子派工系统保证了公司对施工队情况全盘掌控,保证派出的施工队都是“精兵强将”,这套系统实质上是检验施工队实力的有效工具,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用户的利益。

2、材料: 材料品牌化、环保化、透明化的服务举措,把公司选用的板材类、胶粘剂、油漆类、防水涂料、五金类、电工电料、水工水料、龙骨类、水泥等主要环保材料和规定品牌的材料的名单公布出来,并在材料上打上公司的认定标记,因为好的材料可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提高,决不允许使用质量次下的材料 三、档案制 1、每接收一个项目,工程部都必须有各自详细的档案:客户信息表、工程现场量房数据、原始平面图、设计师和客户签字认可的整套设计方案,客户跟踪档案(每一次和客户质量认定都必须有详细的记录),施工结束后,业务、设计、工程部的所有该客户的档案交公司归档 2、由设计部门转交的每一次变更,都必须有三方(业主、设计师、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并保存存档 3、注意沟通渠道的畅通和准确,各阶段(业务、设计、施工),不要让客户不知道找谁,各自负责自己的一段流程 如有下列情形将给予解雇处分: 1. 挪用、贪污公款者 2. 泄露公司机密者 3. 将公司客户转移者 4. 和客户串通一气损害公司利益的 材料采购登记表

装饰合同号: 日期 材料名称规格 数量 质保信誉卡 采购签字 工程部签字 财务签

注 采购材料必须有材料商家签署的质保信誉卡;

急!建筑装饰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和施工规章制度?

装饰公司规章制度

1、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范及各小区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

2、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及时整改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签字后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若因质量问题客户投诉一次,扣10分;施工总监检查发现一次,扣2分;

3、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个工种进场,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司早做安排,如有违反扣5分/天;

4、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凡每发现一次未关扣2分;注意安全,不得野蛮操作,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专项操作;

5、服务态度热情,对客户的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随意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以上凡发现一次,扣5分;不得与客户发生矛盾或发生任何争执,否则扣10分,情节严重勒令停工,一切损失由该工种的工长负责;

6、工地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小区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检查,违反一次,扣3分;若客户因为工地清洁问题投诉一次,扣5分;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及个人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否则罚款300元-10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资;

8、必须佩带上岗证,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严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发现一次扣3分;

9、工地上禁止吸游烟,发现一次扣1分。严禁携带小孩及闲杂人等驻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发现一次扣5分;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考核表如未张贴上墙,扣3分;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或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后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成品或半成品有所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工长承担。完工时工地必须移交给下一工种并签写工程移交单,并请主户签署工程质量验收单。

注: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种要严格执行,公司将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奖罚措施。

以上是简单介绍,详细的资料已经发到您的邮箱,请查收!

装修公司业务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

二、着装、谈吐、仪表要得体大方。

三、应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要有团队精神,主倡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理念。

五、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去开拓市场寻找市场。

六、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七、要以诚待人,与客户要保持良好的关系。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总经理职责?

装饰公司施工现场管理规范 一、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及“进度表”,并设有投诉电话。

二、施工人员都统一公司服装,现场负责人佩戴公司工作卡,施工人员都禁止穿拖鞋、打赤脚、打赤膊,油漆工,木工在操作过程中,禁止吸烟。三、材料的选择要明确品质、品牌、产地、价格。四、甲方购买的成品,半成品要专门独立保管,油漆易燃物要妥善堆放,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有序、工地每日清扫,要妥当处理水泥水,不得造成装修后排水管道堵塞或不畅。五、不允许在木地板及地砖台上切割材料。六、所有安装好的门锁、拉手、五金配件须包装好,禁止裸露,安装好的家具面板、大理石台面禁止摆放硬体物,涂漆之前家具与墙体接口处需贴分离纸。七、监督管理人员每日到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及监督。与业主经常协调,发现施工中的质量问题能即时改正。八、设计师分阶段到现场定期勘察,保证按图纸施工并及时与业主协调。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岗位职责 1、 总经理职责 1.1 处理公司内部的日常行政工作的管理。1.2 统筹安排公司各个部门的工作并下达工作指令单,负责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1.3 负责组织和落实装饰工程项目的工作开展并监控装饰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质量。1.4 负责装饰工程材料采购及相关资金表格的审核,及对材料采购价格的审批。1.5 负责审核《预结算书》、《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装饰设计委托合同》等。1.6 负责审核图纸,包括方案图、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1.7 负责落实各部门经理的工作安排。

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市场业务部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  二、着装、谈吐、仪表要得体大方。  三、应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汇报。  四、要有团队精神,主倡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理念。  五、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去开拓市场寻找市场。  六、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七、要以诚待人,与客户要保持良好的关系。  八、对工作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做事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不要把任何个人感情带到工作中。  九、应勤奋工作、积极开拓市场,为公司建立一个广泛的网络关系。  十、要熟悉市场、人工费、材料费及材料的品种、规格、用途等。   十一、对客户要用普通话流利的讲出家庭装修施工过程。  十二、尊重客户合理化建议。  十三、对有意向的客户要多讲解,多了解客户的需求,直到客户满意。  十四、接单后要积极配合设计师做图、预算、施工。  十五、做好施工完毕后的保修服务工作。  十六、了解合肥所有小区销售居住情况和小区中住户的经济实力。  十七、对待客户要热情、真诚,要让客户信赖、满意。  十八、极开展市场调研,分析目标市场、把握市场  建筑装饰公司业务部薪酬制度  业务部主管薪资待遇:  包含:A、个人业绩薪资 + B、业务部总提成薪资 + 业绩奖励  A、 个人业绩薪资:  根据签单量的多少来决定  1、一个月无上门客户(不签单),底薪:1500;连续三个月部门未签单离职  2、一个月有1-5个上门客户(无签单),底薪:1800;连续三个月部门未签单离职  3、一个月有5个及以上上门客户(不签单);底薪:2000,连续三个月部门未签单离职  4、月签单量20万以下,底薪:2000 + 1.5%提成(工程决算价)  5、月签单量20-50万,底薪:2500 + 1.5%提成(工程决算价)  6、月签单量50-70万,底薪:3000 + 1.5%提成(工程决算价)  7、月签单量70-100万,底薪:3500 + 1.5%提成(工程决算价)  8、月签单量100万以上,底薪:5000 + 1.5%提成(工程决算价)  B、 业务部总提成薪资  业务部门总提成0.7%;连续三个月部门未签单离职,部门主管个人签单不计入部门总提成  业绩奖励:  一年内业务部总签单量满1000万,公司另外给予业绩奖励:  一年内业务部总签单量满2000万,公司另外给予业绩奖励:  一年内业务部总签单量满3000万,公司另外给予业绩奖励:  业务员薪资待遇:  根据签单量的多少来决定  1、一个月内无上门客户(不签单),底薪:700;连续三个月未签单离职  2、一个月内有1-5个上门客户(无签单),底薪:900;连续三个月未签单离职  3、一个月内有5个及以上上门客户(不签单);底薪:1000,连续三个月未签单离职  4、月签单量20万以下,底薪:1000 + 1.5%提成(工程决算价)  5、月签单量20-50万,底薪:1500 + 1.5%提成(工程决算价)  6、月签单量50-100万,底薪:2000 + 1.5%提成(工程决算价)  7、月签单量100万以上,底薪:2500 + 1.5%提成(工程决算价)  装饰公司 业务部主管:  签章(字) 签章(字)  日期: 日期:  可以给您上传一份《装饰公司制度汇编》,您给我留一个邮箱!  另外,虚机团上产品团购,超级便宜

家装施工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家装施工管理制度概要: 第一章 文明施工 一、施工前准备 1、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入住施工现场并积极地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

2、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格。并在醒目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依据设计图纸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场施工。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二、施工期间 1、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部人员,若然联系不上,可联系现场质检员或其他管理层人员,不可擅自行动。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扫,垃圾入袋。3、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卫生间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杂物、积水;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需为公司检验盖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详细使用明细;严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或冲突;爱护业主的设施,爱护成品物,不得损坏。不得向业主索要物品,不得向业主提出无理要求,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6、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不得出现漏项、错项,严禁材料浪费,不得任意变更工程内容,在图纸与施工现场有偏差、误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师联系,严禁盲目施工。7、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关责任。8、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发现设计问题应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服从现场工程部负责人的指令。9、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故停工,严禁留有手尾工程,未经公司同意严禁带走施工现场任何材料。10、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和动火,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动工具、烧焊等操作规范,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无插头、插座连接施工机械的电源。11、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层所有人员均应严把质量关,尤其是水电和煤气管线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不得隐瞒、搪塞,并做好相应的每天施工日志记录和每周的施工安排计划和施工材料安排计划。12、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1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14、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大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15、遒纪守法,不参与社会纠纷,不无事生非,严禁闲杂人等逗留于工地。施工现场不得让非施工人员进入。第二章 安全施工 1、各项目施工队必须高度树立安全意识、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对安全施工重要性的认识。不得违章指挥和违反操作规程。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动工具必须安全接地,施工现场任何区域不得有裸露导线。拆、装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操作。下班最后离场人员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用电万无一失。3、节约用水,阀门随用随关,不可因施工破坏隐蔽管道引起渗水故障。临时用电须有保护装置,电线必须采用橡皮软线,用电设备插头齐全,严禁导线直接插入插座。4、登高作业前须事先检查登高设施、工具的安全性能是否合格,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登高操作人员的技术要领必须熟练。登高作业时现场需有专人监护。木架凳和人字梯使用之前必须检查确保牢固后方可使用。

建筑装饰行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装饰装修的管理,促进建筑装饰装修业的发展,保障建筑装饰装修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共安全,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对原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装饰装修的,均适用本规定。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所称的建筑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建筑活动。  本规定所称原有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 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建设监理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等,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应当做到安全适用、优化环境、经济合理,并符合城市规划、消防、供电、环保等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作。  第二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报建与许可  第六条 新建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共同发包的,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工程,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可参照执行建设部《工程建设报建管理办法》。  第七条 原有房屋的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征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并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装饰装修后的修缮、拆迁和补偿等内容。  第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应当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必须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由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进行审定。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二)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持批准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并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到工程所在地的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第十条 对于未办理报建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装饰装修工程,有关主管部门不得为建设单位办理招标投标手续和发放施工许可证。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第三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第十一条 凡从事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证书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  第十二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与主体建筑工程共同发包时,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独立发包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装饰装修或工艺要求高、工程量大的装饰装修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建筑装饰装修企业承包。  第十三条 下列大中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发包:  (一)政府投资的工程;  (二)行政、事业单位投资的工程;  (三)国有企业投资的工程;  (四)国有企业控股的企业投资的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内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军事设施工程、保密设施工程、特殊专业等工程,可以采取议标或直接发包。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方式,由建设单位或房屋所有权人、房屋使用人自行确定。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发包、承包双方,应当按照统一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 发包方不得损害承包方的利益,强迫承包方购入合同约定之外的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四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与安全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及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及验收规范等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七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承接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任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按照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图纸。  第十八条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需要拆改结构时,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的安全。  对严重损坏和有险情的房屋,应当先修缮加固,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整栋危险房屋不得装饰装修。  第十九条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和材料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建筑装饰装修防火规范。完成装饰装修施工图纸设计后,建设单位必须持《施工许可证》和施工设计图纸,报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核准。  第二十条 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必须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护人们的正常生活、工作和人身安全。  第二十一条 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监督。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质量监督机构认证合格,否则不予验收。  第二十二条 实行初装饰的住宅工程,要严格按照建设部颁发的《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验收评定。  第二十三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生重大事故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page]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发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因责令停止施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发包方承担。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建的;  (二)该招标的工程未按照规定进行招标的;  (三)未按照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  (四)发包给无资质证书的或承包任务与资质证书等级不符的企业的;  (五)使用未验收工程的。  第二十五条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方违反本规定有关条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施工、停业整顿、降低资质、吊销资质证书、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并可处以装饰装修工程造价3%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而进行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的;  (二)擅自超越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包工程的;  (三)未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四)拒绝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监督检查、验收的;  (五)将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  (六)破坏环境、危及人身安全的;  (七)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复制、伪造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六条 对未按规定申请批准、未进行房屋安全性能鉴定、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对原有房屋进行装饰装修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责令修复或赔偿,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七条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工作人员不如实对装饰装修方案的使用安全性能出具结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因装饰装修损坏毗连房屋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二十九条 因装饰装修原有房屋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有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所列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1995年9月1日起实施。

作者:qifei, 本文链接:https://www.jo169.com/10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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